1.海南全域限购三周年:楼市悄然升温,三亚房价涨回限购前

2.海口安居房指标有效期

3.多地出台房价“限跌令” 楼市转折点出现?

4.海南海口:未落户海南的人才 提供12个月社保证明可购房

5.海口严查房企捂盘惜售违规行为,将取关停网签备案等措施

6.7个省会城市房价低于2020年,你知道是哪些城市吗?

7.海口工资4500算多吗

8.海南海口:未落户海南的人才,提供12个月社保证明可购房

海口房价2021年最新房价_海口房价2020最新价格

记者从海口市人民办公室获悉

备受关注的《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已经海口市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并向各区人民

市直属有关单位正式印发

安居型商品住房(以下简称“安居房”),是指限定销售对象、销售价格、套型面积和转让条件,取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销售的具有政策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

《办法》共分为总则、规划建设、申请与审核、配售、产权限制与上市交易、监督管理等主要内容,自2021年5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01

面积、售价如何定?

面向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销售的单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办法》规定,海口市自然和规划部门新出让住宅用地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的,在供应住宅用地时,要优先保障安居型商品住房土地供应,专项用于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并取“限房价、竞地价”,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不受本市年度商品住宅实施限制。

安居型商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面向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销售的,单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建设成本(包含土地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税费等)、房价收入比及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并在土地挂牌前报市批准后执行。

安居型商品住房的销售均价应当符合项目周边配套及区位,原则上按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房价收入比不超过10倍或者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60%确定。

安居型商品住房应当实行全装修和取装配式建筑的方式建设。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安居型商品住房应当取现房销售方式,并按现房销售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02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

《办法》规定,安居型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海口本市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供应。

引进人才和年满28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安居型商品住房。安居型商品住房配售实行“一个家庭限购一次且限购一套”。

(一)在本市城镇从业的居民家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市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1.2020年4月28日前已取得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 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2.2020年4月28日后取得本市户籍,其家庭成员在本市累计缴纳36 个月(含)以上个税或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 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3.未取得本市户籍,其家庭成员在本市累计缴纳60个月(含)以上个税或社保,累计实际居住90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二)在本市城镇从业的引进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市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1.已取得本市户籍,本人在本市累计缴纳24个月(含)以上个税或社保,累计实际居住36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 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2.未取得本市户籍的各类引进人才,本人在本市累计缴纳36个月(含)以上个税或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3.由省外整体迁入海南的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的随迁员工,本人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个税或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4.经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符合我省规定的引进人才标准的员工,本人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个税或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5.经认定的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或重大招商项目单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员工,本人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个税或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6.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及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本市服务1 年以上的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个税或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7.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调任、转任到本市(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的公务员,以及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本市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本人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个税或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此外,申请人家庭成员已购买单位房改公有住房、单位职工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不得再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申请人家庭成员已享受住房补贴或者配租政策性住房的,可以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但提出申请前应当停止享受住房补贴或者退出配租政策性住房。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03

如何申请?

安居房实行轮候制度,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申请

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根据轮候规则确定轮候顺序,并实施轮候登记。轮候登记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申请人应当填写《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出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件、户籍证明、社会保障材料、婚姻证明和人才认定证明文件等材料;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 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承诺。

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查、公示、批准等工作。

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安排安居型商品住房配售:

(一)已取得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的;

(二)在本市工作的省、部级以上劳模;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复转军人;

(三)现居住房屋经鉴定属应当拆除或停止使用的危房;

(四)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有重残人员或者属于优抚对象的;

(五)其他依规定可优先安排住房的。

取得准购资格后,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住房、人才认定、户籍、婚姻、社会保险、抚恤定补优抚和残疾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经核查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变更相关信息,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终止其准购资格,并报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备案。

04

如何配售?

安居房项目配售前应制定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开配售方案应包括房源基本信息等

《办法》规定,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配售前,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根据安居型商品住房可售房源及轮候登记情况制定安居型商品住房配售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配售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拟出售的安居型商品住房房源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位置、户型面积、销售价格等;

(二)配售范围及具体条件;

(三)配售方法和程序;

(四)安居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方式;

(五)其他必要的内容。

轮候对象可以按公布的安居型商品住房配售方案向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请购房意向登记。

申请人按照配售方案规定选定配售房号后,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和期限签订安居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

05

如何交易、转让?

申请人符合三个条件之一可上市交易安居房可向符合申购条件的人转让

《办法》规定,申请人自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累计在本省缴纳个税或社保满15年,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满10年的,可以上市交易。

安居型商品住房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但确需转让的,应当向符合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购买条件的购买人转让。

购买人不符合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安居型商品住房的产权登记。

安居型商品住房购房人产权所有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房屋,继承人将所继承房屋上市交易的,参照办法对购房人的相关规定执行。

06

骗购者如何处理?

安居房配售实行明码标价,申请人弄虚作的5年内不得再申请

安居型商品住房配售实行明码标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监督检查,对建设单位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擅自提高销售价格或进行价格欺诈的,依法进行处理。

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户籍、年龄、婚姻和住房等状况的方式弄虚作,或者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申请人尚未承购安居型商品住房的,应当撤销其准购资格,并自撤销其准购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予受理其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

(二)申请人已经承购安居型商品住房的,应当责令申请人腾退住房,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者其指定单位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房屋,并不再受理其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

申请人因骗购安居型商品住房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南全域限购三周年:楼市悄然升温,三亚房价涨回限购前

您好。90年代海南的房地产激烈程度毫不亚于我们现在的地产热。从91年到93年年底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海口的地价从十几万飙升到几百万一亩。房价由一千多元飙升到七千多元。连带北海的房价都飙升到五千多元。那几年一个普通职工的收入应该是在100多到300之间。海南的房价比现在还疯狂,现在北京的一个白领,五个月的工资能买一平米房子,当时的海南岛的房间要一个工人20个月的工资才能买一平米。

疯狂的炒作中,地产商,银行和当地成为了利益共同体,甚至连银行和券商都参与了炒作。海南地产的疯狂起到了示范作用,全国房价都开始上升。

当年我国的制造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为了支持制造业,开始用了提高货币供应量的政策。货币供应急速增加,我记得92年新工人的工资是150元左右,到93年就已经是300元起步了。物价的上涨速度也是极快的。GDP达到了15%左右。

投资房地产的收益效应远大于制造业,当时增发的货币大部分都直奔暴利而去,能贷到款的大企业的资金也都流入房地产。眼瞅就要摧毁在萌芽中的中国制造业。

93年,副总理发表了对房地产泡沫的公开看法,随后,终止了房地产企业的上市。同时,严控银行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控制了信贷规模和国债利率。94年,开始了更严厉的资金政策。

一脚急刹车下去,海南的房地产泡沫瞬间破灭,银行积压了大量的烂尾楼和收不回来的坏账,券商对实体的直接投资被叫停,直接导致了几家大券商的全面亏损。而信托业的坏账率更高,不得不成立了海南发展银行来解决坏账问题。但是很快,这家银行就经历了挤兑浪潮。

海南的房地产泡沫彻底破灭,留了一岛的烂尾楼和大量的闲置土地。一直到06年,这些限制的土地才渐渐的被消化的差不多。

年纪稍大些的人应该记忆犹新全国的下岗浪潮,挤泡沫的过程中,大量的企业因为失血和内需的疲软纷纷倒闭。国家对大量的国企和集体企业进行了肿瘤切割手术,从94年开始,一直到2000年前后,中国的制造业才缓缓上升。国内投资需求的巨大缺口和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创造了所谓的“奇迹”,打开了出口的窗户,让我们有了前些年的腾飞。

回顾海南地产热潮的破灭和带给全国的后遗症,我们来审视今天。一个局域性的泡沫破灭,就导致了经济的数年低迷。现在全国性的泡沫,路在何方?

本文的基础认知点在:一个国家的强盛只能靠制造业。房地产,文化产业,虚拟经济,都不足以让一个国家的实力增强。离开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经济,都是空中楼阁。

本文没有结论,各人心中自有一杆秤。

希望能帮到你,望纳!

海口安居房指标有效期

三年前的4月22日,海南宣布从即日起在已出台的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海南楼市一夜入冬,房地产从业者纷纷在朋友圈宣告“全剧终”。

但从三年后的市场情况看,冬季比想象得短暂,升温开始隐现。易居研究院报告显示,海南今年一季度房价涨幅为11%,明显超过全国8%的水平;三亚在今年3月的新房价格为34022元/平方米,该价格也是2018年9月以来的最高值。

多位海南房地产业内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访时也表示,2020年下半年以来,海南楼市确实在悄然升温。到今年初,升温势态尤为明显,特别是三亚市场。后续要稳房价,海南还需严格执行全域限购政策,不能低估各类炒房现象。

一季度海南房价涨幅全国第四

4月20日,海南举行的2021年一季度全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披露,一季度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0.3%,比2019年一季度增长18.4%,两年平均增长8.8%。从投资类型看,非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14.7%。

而易居研究院近日发布的《海南全域限购三周年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也显示,今年3月,海南开发投资增速指标首次强于全国数据,其中海南为29.4%,而全国为25.6%。这说明开发投资有一定的升温苗头,需要警惕。

海南和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同比增速(年初累计值)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易居研究院

可供对比的是海南全域限购时的情况。除了全域限购落实第一个月即2018年4月略强于全国市场外,在随后的31个月中,海南开发投资增速指标明显比全国数据弱。

这项指标的负增长状态曾持续了26个月,充分说明调控政策积极有效。但到了2020年10月,该指标首次转正为0.9%。

长期在海南从事开发的某房企中层董刚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2020年6月后,海南房地产市场就开始悄然升温,这是第一波节点,“来购房的热钱也多了起来”。

去年6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后,就有市场人士认为,一众利好令各方对海南的房地产市场再次看涨。

董刚续称,第二波海南楼市升温的节点则是今年初。“为什么会涨?因为上海、深圳、广州这些城市都加码限购了,钱要去哪里?到海南来了。最近我很多朋友到海南来都在问怎么买房。”

今年一季度全国 31省(区、市)新建商品房价格排序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易居研究院

升温反映在房价上。易居研究院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计算显示,今年一季度海南新建商品房价格为18124元/平方米,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四,仅次于上海、北京和浙江。

而从涨幅数据看,海南今年一季度房价涨幅为11%,明显超过全国8%的水平,甚至超过了近期房地产市场较热的浙江省(10%)。

3月三亚房价已达近三年高值

海口和三亚一直房地产市场的重点城市,即便是在海南全域限购三年后。

《报告》显示,从海口新建商品住宅成交数据看,今年一季度海口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为111万平方米,而2018-2020年同期分别为126、62和74万平方米;三亚在全域限购后,2018年9-12月的单月成交数据仅为1万平方米,但2021年3月成交面积达到13万平方米。

海南房地产市场资深研究员罗浩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访时指出,在抑制房地产炒作上,海南其实可以重点发展商业地产。现在海南对商业地产的认可度还比较低,需要正确引导,商业地产不限购但价格适中,对房地产市场不会产生负面冲击。商业地产可以产生持续的税收、带动就业、促进商业繁荣,与自由贸易港的发展方向相适应。

海口新建商品住宅月度成交面积和价格 数据来源:CRIC、易居研究院

董刚则指出,看海南的房地产市场有没有升温就看旅居产品。“现在很多旅居产品不愁卖,每天售楼处都很多人。是谁在买?这些产品都是在万宁、文昌等地并且近海,本地人会买吗?来海南工作的人才会买吗?”

在房价上,从克而瑞的统计数据看,海口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在2020年3月降低到最低点16240元/平方米。随后房价缓慢上升,到了今年3月房价为18702元/平方米。若对比去年3月数据,涨幅甚至达到了15%。近一年走势已经说明海口房价本身处于升温状态。

海南全域限购后,三亚开始遭受的冲击最大,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从2018年8月的34295元/平方米下跌到2019年1月的24962元/平方米,下跌了近1万元/平方米。今年3月,三亚房价为34022元/平方米,也是2018年9月以来的最高值。

但这还不足以完全反映当下的海南楼市情况。2018年至今,为了稳定海口房地产市场,海口商品住宅备案价格一直控制在17300元/平方米。

三亚新建商品住宅月度成交面积和价格 数据来源:CRIC、易居研究院

今年4月,海口一个叫“富通雅居”项目涉嫌违规销售行为经媒体曝光——“售楼部已经售罄的房子,却可以通过中介买到”“标价17300元/平方米的房子要加价到19000元/平方米”。

记者也从多位海口本地人士处了解到,他们在今年初看房时,会被销售试探是否考虑一起买车位,“如果不考虑那买房就比较困难”。

海南在全域限购三年期间,确实有效地打击了房地产市场投资投机需求,较好地落实了中央“房住不炒”导向。但《报告》也指出,近期海南房价炒作、楼市升温的苗头开始出现,海南不能低估各类炒房现象,稳房价的任务也非常关键,后续调控需要常抓不懈。

多地出台房价“限跌令” 楼市转折点出现?

海口安居房指标自2021年5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根据《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安居型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海口本市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供应。引进人才和年满28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安居型商品住房。安居型商品住房配售实行“一个家庭限购一次且限购一套”政策。

海口市自然和规划部门新出让住宅用地建设安居房的,在供应住宅用地时,要优先保障安居房土地供应,专项用于安居房建设,并取“限房价、竞地价”,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安居房建设不受本市年度商品住宅实施限制。

海南海口:未落户海南的人才 提供12个月社保证明可购房

短短几个月时间内,中国房地产市场似乎已经出现热冷转换的拐点。重要的标志之一就是限制新房价格跌幅的“限跌令”重出江湖。

近日,包括江苏江阴、湖南岳阳等多地针对开发商降价等问题出台政策或者约谈了相关企业。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近期已有超过6个城市这样做,包括唐山、沈阳、菏泽、昆明、江阴和岳阳等。

资料图:楼市。中新社记者 张畅 摄

例如:江阴市提出,严禁低价(如低于成本价、变相降价等)倾销、打价格战,坚决杜绝恶性竞争、降标降质、逾期交付等违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者将取消所有批次预售改为现房销售。

此外,据当地多家媒体报道,湖南岳阳近日提出,新房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备案价的85%。

长春也在此前出台的一份文件中,要求房地产企业合理申报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并公示,且实际不得低于九折销售。

限制新房价格跌幅并不是首次出现。2014年,在楼市陷入调整之时,杭州市曾规定,商品房实际成交价低于备案价格超过15%,将被限制网签。

2017年,广东省中山市明确,商品房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格或下浮幅度超过15%,无法网签。

2019年,安徽省马鞍山市规定新房售价不得低于备案价格10%。当年,大连市也要求,新项目的实际网签备案价格下浮不得超过5%。

房价上涨动力强劲的城市自然无需“限跌”。会出台“限跌令”的地方大多库存压力加大,房地产市场出现转折。

以湖南岳阳为例,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7月份岳阳的新房价格环比下跌0.7%,是70个大中城市中新房价格环比跌幅最大的地方;当月岳阳二手房价环比也下跌0.6%,在70城中跌幅仅次于南充市。此外,昆明、岳阳等城市也曝出下半年以来多个新房项目价格明显下调的消息。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今年楼市调控层层加码。从杭州的打新摇号,到北京限制离婚购房,再到多地规定人才落户购房的时间,过去的种种漏洞正被一一堵上。加之房贷等金融端的收紧,2021年下半年楼市进入调整周期难以避免。

不过,这种调整并不是同时或者同步的。在一些城市“限跌”的时候,另一些需求旺盛的城市或仍在收紧调控给市场降温。如:近期,海口、三亚接连升级楼市调控,要求已备案过的商品住宅项目,原则上一年内不涨价。张大伟认为,这说明房地产领域已经出现双向调控,控涨和限跌并存。

为何多地出台“限跌令”?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中新社记者表示,无论对中央还是地方来说,“三稳”都是楼市调控的目标,大涨大跌都是不可取的,都可能会引发市场预期波动。房价下跌预期形成后,会导致价格进一步下滑,从而形成循环。所以,需要出手干预。

近年来,房价下跌时,往往会出现业主聚集“维权”、抗议开发商降价等情形。此时,针对楼盘价格和品质问题的“房闹”也会频繁上演。如果房价过快下跌,还可能会有部分购房者停止还房贷,甚至出现“断供潮”,引发金融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出台“限跌令”的往往以弱二线或者三四线城市为主。李宇嘉指出,相比一二线重点城市,三四线城市往往产业结构相对单一、传统,升级较慢。地产繁荣以及依靠地产的强大产业关联性,带动上下游投资、消费和就业增长,对这些城市非常重要。

比如:在一些地方,居民家庭消费很大程度上是由购房和装修带来的。因此这些城市对房价下跌的容忍度更低。另外,房价下跌意味着“土地财政”下滑,对于产业支撑不够强的地方,财力影响较大。

海口严查房企捂盘惜售违规行为,将取关停网签备案等措施

(记者 刘畅)5月15日晚间,海南省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口市自然和规划局及海口市金融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涵盖支持人才刚性住房需求、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改善商品住房市场供应、完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政策、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以及规范商业、办公类项目建设销售管理等六方面内容。

其中提到,在落户海南省的引进人才购买住房方面,自落户之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未落户海南省的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海南省无自有住房的,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

在支持购买改善性住房方面,对申请商业购买第二套住房但未结清原有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申请公积金购买二手住房,属首次购房或已结清原有公积金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对2017年4月14日至9月20日购买的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下同),取得不动产证后可转让;2017年9月20日后购买的商品住房,购房合同备案满5年并取得不动产证后可转让。优化住宅用地出让条件,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保证金不低于土地评估价的60%。

海口提出要有效管控房价过快上涨的前提下,结合各项目的区位、品质、小区配套、土地及建设成本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各项目的销售价格备案,形成差别化的价格管控体制,促进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时合理确定监管额度,预售款应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首先满足监管资金额度。监管额度内的资金按照工程节点申请,经批准后专项用于支付项目工程建设费用。开发企业可凭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抵扣同等额度的监管资金。监管额度外的资金可由房地产企业根据需要提取使用。优化支付节点,精细管理,细分工程进度,多节点及时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信用良好的企业,适度降低监管重点资金的比例,支持企业生产经营。

2021年10月12日前取得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的商业、办公类“在建未售”项目,可按原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继续建设、销售和办理不动产登记;2021年10月12日后取得规划许可证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业、办公类“已批未建”项目及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未批未建”项目,严格按照琼自然资规〔2021〕1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次海南在多个领域出台了放松性的政策,其相关政策条文和全国其他城市是相似的。如,对于人才购房给予了支持,政策明确,对于未落户的人才只要具备12个月的社保就可以在海口购房。对于购房方面的信贷给予支持,尤其是支持购买改善型住房。未还清的首付比例从70%下调至50%。海口对于限售政策也进行了放松,即5年限售期的认定条件从不动产登记前置为购房合同备案。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可以抵扣同等额度的监管资金,类似银行保函的提法都是政策放松的体现。

严跃进进一步指出,实际上从2017年以来,海口的房地产政策都比较严,尤其是以全域限购政策为典型。到了2022年年初,即便是全国其他城市都在放松政策,海口的房地产政策也是以偏紧为主,体现为购房市场秩序的整顿等领域,打击各类炒作房源的现象。此次政策进行了调整,释放了积极的信号,进一步体现了地方对于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需求,相关政策也将进一步引导市场预期趋于稳定,同时对合理住房需求形成支撑和支持作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3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海口位列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城市第六位,位于二手房价格上涨城市第二位。

7个省会城市房价低于2020年,你知道是哪些城市吗?

5月17日,海南省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清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售房源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备案的项目,开发企业须于5月18日前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可售房源。

《通知》提到,据群众反映,近期海口不少房地产项目尤其是商品房项目存在捂盘惜售等违法行为。针对这一现象,《通知》表示,如存在捂盘惜售行为的,海口市住建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取关停网签备案等措施;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通知》还指出,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备案的项目,购房人预订商品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预订予以解除,解除的房源应当及时公开销售。海口市住建局要求开发企业立即自查上述情况,须于5月18日前将实际已售(含预订、认购)但未办理网签备案的房源情况报送海口住建局。

另外,对于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备案的项目,开发企业须于5月18日前将因办理抵押、抵工程款等原因尚未对外公开销售的房源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价格方面,按照国家统计局于5月17日公布的2021年4月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4月份,海口的新房价格环比涨幅排名全国前三,新房价格环比上涨1%。

业内人士指出,对海口而言,应警惕全域限购三周年下,房价出现底部反弹等风险。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的《海南全域限购三周年:楼市有升温苗头》一文中指出,海南在全国率先推出全域限购政策,有魄力有决心也有效果。在三年运行期间,确实有效地打击了房地产市场投资投机需求,较好地落实了中央“房住不炒”导向,对于海南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等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也真正体现了海南去房地产化、不做房地产加工厂的高质量发展模式。但也要看到,近期海南房价炒作、楼市升温的苗头开始出现。今年全国包括浙江、江苏、广东各省纷纷出台了调控政策,政策之密集、出台频率之高,都充分说明各地房价上涨态势和炒作气氛较为明显。海南近期也出现了一些房价炒作的现象,需要积极警惕。

海口工资4500算多吗

这些城市主要是一些中部的省会城市,主要集中在太原,哈尔滨,贵阳,长春,济南,郑州和石家庄。

对于这些省会城市而言,每一个省会城市都代表着一个省会的竞争力,所以这些省会城市的房价一般处在比较高的位置,但是经过这么多年来的房地产调控措施,我们会发现现在很多省会城市的房价已经得到了有效遏制,有些城市的房价甚至低于去年同期的价格。

很多城市的房价已经得到了进一步遏制。

关注买房的小伙伴可能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在2021年开年以后,很多地区已经陆续出台了各项房地产措施,银行也收紧了个人住房的申请要求,在这样的情况下,多数省会城市的房价已经得到了有效控制,并且呈现出逐渐稳定的状态。我们经常提到的广州和杭州房价也得到了有效控制,仅仅比去年上升了1%而已。

很多省会城市的房价低于2020年。

正如我在回答一开始中所提到的那些城市一样,那些城市的房价都是低于2020年,对那些之前买房的小伙伴来说,他们可能会觉得这些地区的房价会进一步暴跌。但在我个人看来,这些地区的房价虽然会得到有效回落,但绝对不会出现暴跌的行为,毕竟这些城市都是各个地区的省会城市,本身就具备着足够的影响力。

这样的行情才是稳定的行情。

我们要知道以前房地产的行情过于火爆,以至于出现了10年间翻了10倍的情况,那样的行情并不正常。正常的房价应该是跟着整个地区的生产力而定,而不是靠所谓的自然泡沫来堆积起来的,我觉得目前的房地产行情才是稳定的行情,这会有利于广大普通购房者的购房选择,更会有利于整体地区的经济发展。

海南海口:未落户海南的人才,提供12个月社保证明可购房

多。根据海口2021年的GDP普查最低工资1120元,平均工资2500元,在海口工资4500就已经算多的了。海口企业不是很多,职位少,待遇低,房价高,生活成本高,工资4500元可以过得很好。

5月15日晚间,海南省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口市自然和规划局及海口市金融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涵盖支持人才刚性住房需求、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改善商品住房市场供应、完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政策、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以及规范商业、办公类项目建设销售管理等六方面内容。

其中提到,在落户海南省的引进人才购买住房方面,自落户之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未落户海南省的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海南省无自有住房的,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

在支持购买改善性住房方面,对申请商业购买第二套住房但未结清原有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申请公积金购买二手住房,属首次购房或已结清原有公积金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对2017年4月14日至9月20日购买的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下同),取得不动产证后可转让;2017年9月20日后购买的商品住房,购房合同备案满5年并取得不动产证后可转让。优化住宅用地出让条件,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保证金不低于土地评估价的60%。

海口提出要有效管控房价过快上涨的前提下,结合各项目的区位、品质、小区配套、土地及建设成本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各项目的销售价格备案,形成差别化的价格管控体制,促进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时合理确定监管额度,预售款应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首先满足监管资金额度。监管额度内的资金按照工程节点申请,经批准后专项用于支付项目工程建设费用。开发企业可凭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抵扣同等额度的监管资金。监管额度外的资金可由房地产企业根据需要提取使用。优化支付节点,精细管理,细分工程进度,多节点及时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信用良好的企业,适度降低监管重点资金的比例,支持企业生产经营。

2021年10月12日前取得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的商业、办公类“在建未售”项目,可按原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继续建设、销售和办理不动产登记;2021年10月12日后取得规划许可证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业、办公类“已批未建”项目及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未批未建”项目,严格按照琼自然资规〔2021〕1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次海南在多个领域出台了放松性的政策,其相关政策条文和全国其他城市是相似的。如,对于人才购房给予了支持,政策明确,对于未落户的人才只要具备12个月的社保就可以在海口购房。对于购房方面的信贷给予支持,尤其是支持购买改善型住房。未还清的首付比例从70%下调至50%。海口对于限售政策也进行了放松,即5年限售期的认定条件从不动产登记前置为购房合同备案。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可以抵扣同等额度的监管资金,类似银行保函的提法都是政策放松的体现。

严跃进进一步指出,实际上从2017年以来,海口的房地产政策都比较严,尤其是以全域限购政策为典型。到了2022年年初,即便是全国其他城市都在放松政策,海口的房地产政策也是以偏紧为主,体现为购房市场秩序的整顿等领域,打击各类炒作房源的现象。此次政策进行了调整,释放了积极的信号,进一步体现了地方对于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需求,相关政策也将进一步引导市场预期趋于稳定,同时对合理住房需求形成支撑和支持作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3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海口位列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城市第六位,位于二手房价格上涨城市第二位。